农业创业者签订合同要注意的6大问题

合同签订的好坏对创业企业影响重大,然而,农业创业者在企业初创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全部处理好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有条件,创业者应设法结交法律界的朋友。如律师、司法人员,其他企业法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学校的法律教师等;在签订重大合同时,及时与这些人员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可以防止部分隐患的发生。如果无条件请别人帮助审查合同,创业者在签订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签订书面合同

口头协议办事非常方便,然而一旦对方失信,容易引发纠纷。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有不少地区的中小企业长期通过彼此的信任开展业务,不签订合同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有的企业也能够做到一定的规模。但是,也确有不少企业因没有合同的保护吃了哑巴亏。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

从业务关系来看,认真签订合同并不影响双方的业务和朋友关系,对合同的认真态度甚至会使业务关系更为紧密,那些不愿意签订正式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反而令对方感到不信任。在企业业务上认真和计较与朋友关系要分开,对于企业的业务不要好面子,要认真对待,吃亏占便宜都在明面上,这对创业者及业务关系户都有好处。

(二)掌握对方的详细信息

创业中,一份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常常不在于合同条款的内容如何,而在于我们与谁签订合同。如果是一个有信誉、有能力、有实力,并希望与我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单位,即使合同的签订有一些问题,也不会造成严重的影响。相反,如果签订合同的对方是虚假单位,好的合同也不会有实际的效益。

所以签订合同前了解对方的详细情况比合同的文字表述更为重要。如,有的创业者在租赁房屋时不是与房屋的所有者签订合同,而是与租房户签,这样的合同很难保证创业者的利益。又如,在供销合同中与根本就没有实力的供应或销售企业签订合同,执行中只能是听天由命, 根本没有保证。

创业者要认真对待合同,同时也不能过分依赖合同。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要了解签订合同的对象,特别要从多个方面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了解企业的行事作风,了解企业负责人的信誉和口碑。

(三)违法合同无效

合同的效力要建立在符合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有违法内容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仿造证,冒充当事人等也是违法行为,签订的也是无效合同。另外,买空卖空,私自转让以及通过行贿签订的合同也是违法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只有在创业者十分明确,所签合同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才可以签订相关的合同。如果对合同内容是否违法并不完全清楚,最好在签订合同前就合同的内容,特别是认识不明确的地方咨询司法人员,以确保所签的合同正确而且有效。

(四)要有可靠的担保人

有些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如果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在履行合同中有一定的风险,则需要在合同的签订中规定担保人,以此确保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实现。合同担保一方面是督促债务的履行;另一方面是确保债权的实现。片面地将合同的担保理解为确保债务的履行或确保债权的实现都是不全面的。一般来说,创业者对于合同的担保人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以保证担保的可靠性;同时,担保人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在发生问题时起到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多数情况下,担保会增加签订合同的工作量,但一份切实可行的合同找到担保人并没有太大的困难。

同时,要求担保,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更深入的验证,有助于防止意外的损失。再有,合同保证人应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担保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出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最后还要注意担保期限和担保时效方面的问题。

(五)权利义务内容要具体明确

在生活中,有些事物看来很明确,但用文字准确表达有一定难度。而在经济合同中,含混的表达往往使企业真实的意图不能为对方所理解。如,水果采购商委托收购水果,仅仅说是收购上好的水果,则收购的果品多数情况下不会满足收购商的要求。此时,往往要对所收购果品的色泽、大小、外形、甜度等进行详细的描述,在大多数情况下还需要备有样品,这样合同才能明确。在土地租赁合同中,除了文字的表述外,一定要有双方盖章认可的位置图,以防止日后出现对土地位置的不同理解。对于加工产品,不但要有设计图,而且还需要有使用的材料及达到相关性能等要求的说明。对于工程服务等的质量要求,虽然不易表述,但如果要签定正式合同,也要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否则,不但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证,而且会给合作方留下不好的印象。

(六)尽可能在本地签订合同

近几年,少数公司利用人们急于交易的心理,许诺有较大量的交易,但坚持要创业者到对方所在地去签订合同。有时,签订合同的区域与创业者所在地有几千公里之遥,待人到了地方,对方的条件马上发生重大变化。此时,签订合同肯定吃亏,如不签,自己跑了几千里路,花了大量的时间,也不合适。对于创业的小企业来说,由于业务关系少,对外界了解少,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业务尽可能在可以了解的周边区域或者商业信誉较好的大城市做。对于路途遥远的陌生地区需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宁可盈利少一些,也要风险小一些。如果对方真有诚意,完全可以想出办法,没有必要一定要企业派人到几千里外去洽谈业务,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