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农家乐经营模式的分析比较

为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农家乐的经营也在不断地更新与完善,经营模式也在向多样化发展。为了便于对农家乐经营模式进行研究以及对经营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国内外学者对农家乐的经营模式依照不同标准进行分类和研究。

目前主要有独户经营、联户经营、公司+农户、公司+社区+农户、专业合作社五种农家乐经营模式,对其进行比较与析,有利于提高人们对农家乐各种经营模式的认识。通过详细解各种模式的优势和劣势,农家乐经营者或准备开办农家乐的业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利于其发展的模式,以提高经营率,实现利益最大化。

农家乐“独户经营”模式是我国农家乐发展的最初模式,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农民可以利用很少的资金就能建立起自家的农家乐,利用自家的田园和屋舍改造成为可供游客游玩的旅游休闲项目,使得经营农家乐的农民及其他经营者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家庭收入。此外,农家乐的经营管理需要工作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了当地的剩余劳动力,从而保证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农家乐“联户经营”模式是在当地“示范户”的带动下发展起来的,地缘性较强,这就避免了与外界企业利益冲突和文化差异的问题,并且有利于保持原汁原味的乡土气息,对当地文化和特色的传承与发扬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这种模式发展较好的地区,当地的经济也随之发展了。

农家乐“公司十农户”模式是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产生的。 “公司十农户”模式是为了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而产生的,它能够把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作机制,具体化为政府通过市场调控公司,公司引导农户。“公司十农户”模式能够把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把农户和市场联系起来,能充分发挥出企业拥有的资金、技术、人才、 设备等方面的优势,而这些正是农村单个经济组织和农民所不具备的。

农家乐“公司十社区十农户”模式是对“公司十农户”模式的改进,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充分保障开发和经营成本、利益的均衡分配。首先,企业只是管理和营销机构,并不从事直接的接待和服务,而业户是提供服务和出售产品的主体,这样保证了业户参与利益的分配;其次,在这一模式中,开发者、管理者和实施者大多是本地人,这有利于农家乐旅游能够体现本土特色,让游客体会到原汁原味的当地文化和特色,从而使得本地的乡村文化能得到较好的保护与传承;最后,公司、社区、农户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合作中的公平、公正,三者之间权利、职责明确,彼此监督,相互合作, 保证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农家乐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意识,加强农家乐经营者内部的联系,充分互惠互利,减少内部恶性竞争,形成规模效应和地区品牌优势。合作社可以给经营者提供技术服务、信息指导,有效地连接市场与农家乐经营者,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再加上合作组织管理运作规范,经常开展活动,组织效益明显,会员得到实惠。

综上所述,通过对这几种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可以知道这些模式在实践过程中的适用农家乐经营模式研究情况并不是完全一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农家乐刚起步时,农家乐经营者多采用“独户”经营模式和“联户”经营模式,随着农家乐的进一步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家乐经营模式中出现了“公司十农户”经营模式,在经济相对较好、社区和当地政府财政较宽裕的情况下, 多采用“公司十社区十农户”经营模式。各地在发展农家乐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各相关利益者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而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