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聚合力重点发展家庭农场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处中朝俄三国交界,是我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和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延边州“八山一水半草半分田”,近年来通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着力在“土地流转、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组织保障”四个方面下功夫,全州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有效破解了“三农”发展难题。

一是促进土地流转。改革开放以来,延边州赴韩国等地劳务人员不断增加,且绝大部分是青壮年劳动力,使得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趋势突出,大量土地闲置荒弃。针对这些问题,我州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在确保所有权、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让土地流转起来,给种田能手和农业大户经营。2011年我州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若干意见》,在全州铺开试点。同时,成立了州、县、乡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搭建了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此外还大胆创新,对进城落户农民不但给予保留土地承包权等权益,还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解决了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有效推动了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我州先后制定出台了多个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了财政补助、税收减免、金融扶持、农民进城等关键性政策,进一步激活了土地要素,激发了农村活力,释放了发展空间。同时颁布实施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为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了法规保障。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为破解家庭农场资金瓶颈,2014年我州开展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落实了贴息政策,由州、县各贴息30%。目前已累计发放贷款8.5亿元,贴息2800万元。同时加强家庭农场风险保障,在省农业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每公顷水田提高保额3000元,旱田2000元,由州、县各补贴三分之一。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农民主体的原则,我州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州、县、乡三级工作体制,完善了督查考评机制,在全州上下形成了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